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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编制指南 天然气生产企业》征求意见 每日动态
发布日期: 2023-07-05 10:06:52 来源: 仪表网

由山西晋环科源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联合相关单位起草的团体标准《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编制指南 天然气生产企业》现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山西省环境评价与咨询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公开征求意见。


【资料图】

本文件按照 GB/T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提供了天然气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编制的基本流程、报告内容、数据质量管理、表单格式等方面的指导。本文件适用于天然气生产企业(包含煤层气、致密气、页岩气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编制。

数据质量控制计划主要内容:

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a)排放企业年度及历年数据质量控制计划的版本及修订情况。

b)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业分类、监测计划、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主营产品、生产工艺、组织机构图、集气站及井场平面分布图、工艺流程图等。

c)排放核算边界的描述,主要排放设施及耗电、耗热设施名称和安装位置、计算涉及的能源与含碳物料等信息。

d)活动数据及排放因子的确定方式

按照本行业特定的技术标准、测量方法、采样频次、分析频次、测量精度等,获取碳排放相关数据,保留燃料采购发票、技术机构化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

燃料种类原则上应分类进行数据收集、处理与计算,如不具备分类条件,则综合各燃料的效应测定综合系数,并说明理由。

核算数据来源:

数据控制质量计划填入的数据,需列出相关的证明材料、保存部门,如存在数据缺失等特殊情况,应备注说明。数据来源说明见表2。

提交计划:  企业应按生态环境部要求报告该自然年的企业基本情况、排放核算边界、活动数据及排放因子的确定方式和其他必要材料,并按期编制提交该年度的数据质量控制计划。

数据信息获取:

收集企业组织机构和工艺流程、能源报表、设施运营管理、产能产量等数据信息,确定包含于报告范围内的各排放单元和相关活动数据的来源,为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核算提供依据。

排放报告核算:

核算方法参照《中国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排放报告编制提交:

1.报告概况

主要包括报告版本、报告年度、负责人、填报人及联系方式、提交日期等内容。

2.报告主体信息

包括报告主体基本信息、生产信息、工艺流程图及重点排放设施设备表等内容。报告主体单位可通过查阅营业执照、排污许可证、集气站及井场平面图、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运行规程、设计文件、设施铭牌、生产报表、能源台账、财务数据、设备清单等资料文件确保企业基本信息填报准确。

3.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报告主体应报告在报告期内温室气体的排放总量,并分别报告包括燃料燃烧 CO2排放、火炬燃烧 CO2排放、火炬燃烧 CH4排放、工艺放空 CO2排放、工艺放空 CH4排放、逸散 CH4排放、CO2回收利用量、CH4回收利用量以及净购入电力和热力隐含的 CO2排放。

4.数据来源说明

天然气企业应根据数据控制质量计划的要求按照特定的技术标准、测量方法、采样频次、分析频次、测量精度等,对碳排放相关数据进行获取。同时,按照要求保留数据获取的相关证明文件,如燃料采购发票、技术机构化验报告等。

5.排放因子数据及来源说明

报告主体应报告消耗的各种燃料的单位热值含碳量和碳氧化率,生产过程排放的相关排放因子,购入使电力/热力的生产排放因子,并说明来源,参见表3。

6.其他情况说明  报告主体若具有其他特殊情况,如运行时间变化、生产装置停用、生产工艺变动等情况,进行如实说明。

7.真实性声明

企业须对排放报告的真实性做书面声明。

8.排放报告附件

排放报告需准备附件材料包括:每日/每月消耗量原始记录或台账、月度/年度生产报表、月度/年度燃料购销存记录、每日/每月燃料检测记录或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每月购入及外供电量原始记录、每月技术经济报表、生产报表、能源统计报表等。其他相关资料报告主体可根据具体情况提交。

9.内部审核

成立由涉及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相关工作的部门及人员共同组成的内部审核小组,建立数据内部审核和验证程序,通过不同数据源的交叉验证,校验数据是否完整准确,确保报告和支撑材料符合相关要求。

10.提交报告

按照国家要求,按期向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提交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及排放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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