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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期食品超市悄然走红 消费者“捡漏儿”省钱避免食品浪费
发布日期: 2021-05-29 12:08:00 来源: 北京晚报

建议零售价18.9元的香辣海带结,到手只要4.5元;建议零售价35元的麻花礼盒装,到手只要10.8元……

在一些热门商圈或社区,以特价售卖临期食品的超市悄然走红。消费者通过“捡漏儿”省钱的同时,也避免了食品浪费。相比实体店而言,网购台的临期食品销售来得似乎更加直接,“倒计时”定价法让人眼前一亮。

转变

从“囤货党”到“临期党”

下午5点多,刚从写字楼里走出来的小梁直奔位于东二环旁银河SOHO下沉广场的一家超市。玻璃橱窗内的海报上,“进口好物全场2折起”“心动特价宝藏店”的字眼格外醒目,而“省钱就像呼吸一样”的口号对她来说充满诱惑。

“从网上看到有不少人推荐这家店,据说经常会有特价的临期食品,价比很高。”放眼望去,一排排货架中品种繁多的膨化食品、饼干糕点、酒水饮料等令小梁眼前一亮,“选品方面比较新潮,有挺多网红款,不像传统折扣店那种处理尾货的感觉,适合既重品牌又想省钱的年轻‘吃货’。”

小梁拿起一款自热麻辣小火锅,立即查看生产日期,“2020年12月23日生产的,保质期9个月,现在刚过半,在普通超市都正常卖。”再看价签,小梁倍感惊喜,“只需10元!”

与小梁这样的新手不同,小齐已经是店里的常客。“路过的时候就会来买点儿,临期又不是过期,一次不买太多,回去及时吃就行。”

在此之前,小齐曾经热衷于囤货,“‘双11’的时候为了凑单满减疯狂大采购,买来好多箱酸奶和牛奶,还以为占了大便宜,可后来发现来不及喝,有一部分都给放过期了,实在太可惜。”

同样转变的还有家住草房地铁站附的小姜。“与其买一堆在家里放成临期食品,还不如直接低价选这种,既能享受到‘薅羊毛’的快感,又省得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如今,家门口新开的一家折扣超市成了她定期扫货的地方。“里面有不少临期食品,价格大多在2到5折,对即买即吃的人来说比较划算。”以一款200克装的燕麦方脆为例,生产日期为2020年9月11日,保质期10个月,可以到2021年7月11日。目前特价只要4.9元,大概相当于在市场价19.9元的基础上打2.5折。

销售

采用“倒计时”定价法

“裸价特卖”“临期更划算”“日期越越便宜”……在电商台上,临期食品的销售也相当火爆。除了部分海外旗舰店定期推出的“秒杀”款外,还有许多店铺专门从事临期特卖。

在一家开店时间超过5年、粉丝数多达155万的店铺里,销售的临期产品包含糖果、饼干、坚果等十余类。选择其中一款酥饼,可以看到口味列表中不仅备注有产品规格,还标明具体到期时间。例如,2021年7月到期的香橙酥售价4.99元,图片中显示“比买正期便宜了8元”。而一款威化牛奶巧克力,定价则直接与日期挂钩。均为36克的情况下,2021年8月到期的售价3.99元,2021年9月到期的售价4.5元,而2021年11月到期的售价4.99元。

“跟零食比起来,牛奶更刚需,基本上每天都要喝,适合算着时间买。”与以往只看品牌不同,小冯现在会特意选择那些标出生产月份的店铺购买乳制品,“同品牌同规格的纯牛奶,2月份生产的一箱到手价要47.9元,1月份生产的一箱到手价就只要38.9元,一分价钱一分货,可以根据个人需要自愿选择。”

小冯认为,这种相对透明的阶梯动态定价方式更为合理。“在线上购物本身存在信息盲区,不能像在线下一样自行查看生产日期。之前就算问客服,往往也只说以发货为准,没办法给出准确答复,结果只能碰运气。”令小冯郁闷的是,有时候明明是正价买来,可到手却发现已经临期,“这种情况还很难申请退货,多半是吃哑巴亏。”

除了主流电商台以外,小冯最发现还有专做线上临期食品的特色台。“据说是采用‘倒计时’定价法,给出的信息更精准。”在一款牛奶的销售页面上,小冯不仅看到参数列表中显示2021年1月15日生产、2021年7月15日到期,还看到商家标出的“余56天”提醒,“直接根据查询当天的日期算好剩余天数,这样更直观,方便消费者做好规划。”

期待

明确标示集中陈列

相比起线上公开售卖临期食品而言,小冯发现,部分超市在临期食品的销售上显得有些遮遮掩掩。“新旧日期混在一起,会让有的人以为只是普通搞促销,没留意是否已经临期,还是分开来要好一些。”

在记者走访的银河SOHO下沉广场和草房地铁站附超市里,尽管都有数量可观的临期产品,但店内并无明确标示,也未与其他非临期产品区别陈列。

据了解,早在2012年,原北京市工商局曾在《临保质期限食品销售专区制度》中明确规定,商场超市应当在下列规定的期限前,将临保质期限食品进入临保质期限食品销售专区集中陈列和销售。其中,食品保质期为1年以上的,期满之日前45天;保质期为半年以上不足1年的,期满之日前20天;保质期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满之日前15天;保质期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期满之日前10天;保质期16天以上不足30天的,期满之日前5天;保质期少于15天的,期满之日前1至4天。

今年4月29日公布并实施的《反食品浪费法》第十二条也规定,超市、商场等食品经营者应当对其经营的食品加强日常检查,对临保质期的食品分类管理,作特别标示或者集中陈列出售。

事实上,北京也有一些规模相对较大的超市已经尝试设立专门货架。在位于十里堡附的一家生鲜超市,记者便看到了“临保质期商品销售区”,上面摆放有多款距离保质期1个月左右的休闲食品、酒水饮料等,产品包装上则贴有3折到5折不等的黄色标签。正在选购的小刘赞同这样的做法,“起码商家尽到了告知义务,也是对消费者负责。”

提醒

看保质期也要看贮存

“讨论临期食品,首先要弄明白保质期的含义。”科信食品与营养信息交流中心科学技术部主任阮光锋谈到,根据《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保质期是指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食品的保质期由食品生产经营者根据食品原辅料、生产工艺、包装形式和贮存条件等确定。一般来讲,确定食品保质期需要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要考虑食用品质,包括外观、颜色、口感、味道等。保质期内的食物,其食用品质不应有明显的劣变。二是要考虑食品卫生品质,生产实践中大多以微生物指标作为判断依据,保质期内的食物,不应出现微生物引起的腐败变质现象。”

在阮光锋看来,很多人把保质期当作食品的安全期,其实并不妥当。“食品的保质期还与贮存和包装条件相关。”阮光锋提出,要想实现“保质期内不变质”,需要遵循厂家的贮存条件要求。“在贮存条件达标、包装完好的情况下,临期食品可以放心食用。否则,即使是在保质期内,食品也可能变质。”

如何理选择临期食品?阮光锋建议,首先要根据保质期的长短,合理安排食用时间,优先吃掉临保质期的食品。同时,按照标签上的要求贮存食品。比如要冷藏的、要避光的,都要保证达到相应条件,这样食品安全才有保证,“零下18℃下能保存12个月,不等于室温25℃下也能存这么长时间。密封保存可以放半年,如果敞开肯定不能放那么长时间。”

阮光锋还提醒,商家要守住底线,不能销售过期食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要求,禁止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第五十四条则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原标题:临期食品卖得好、舌尖浪费变消费 去超市“捡漏儿”买零嘴儿)

记者宗媛媛